close

 Penguins  

  我的童年裡最快樂就是那半年,在泰山就只住了半年。 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 因為我媽媽受不了,她想賭搏都沒地方賭,因為我媽媽是沒有錢可賭搏,我繼父給她足夠錢的話,她就會去賣水果賣菜,我就去跟著她做生意。我那時還會「季碰皮」,季碰皮是什麼?就是豬皮放在油裡面炸,就是滷白菜會加蝦米,黑木耳,碰皮那種很台灣口味的家常菜。所以我從小就很會煮菜,從季碰皮,跟著我媽媽賣菜賣水果等等啦>>小孩子會覺得說那是好玩的事。最主要的重點是>你生活除了讀書,有時幫忙做生意,卻不用下課的時候照顧弟妹,每天下課都留在學校玩到很晚,偶爾去同學家?以前的環境比較貧困,根本大家都差不多,又不是去誰的家裡就有糖果吃,那因為從小就是那樣的環境,很習慣就是,下課就是玩或回家,很少照顧弟妹。三年級九歲的時候,被繼父打那一下感覺真的很深刻。不過我印象就是從小就在菜市場,我媽媽想要賣菜的時候,我就跟著我媽去賣菜,在沒有上課的日子。

    有上課的日子我一定去上課。我從小成績很好。那我只能講說因為記憶力太好,讀書在我 記憶裡從來就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。所以我都有上學,然後回家就照顧弟弟妹妹,印象中就這樣一直過一直過,但到了三年級下學期就搬回三重,可是卻還必須在泰山國小讀完下學期才能轉回三重!那半年通勤上課的日子,出過好多狀況。

     像坐公車坐過頭>坐到台北再從台北走回三重>回到家已經八點了,當然免不了一頓打罵。類似的事情不斷發生!更離譜的事>有一次車錢掉了,我跑去繼父的工廠等他,卻一直等不到人>我突發奇想跟著公車跑,跑到輔大時>有位老伯看我一個小孩子那麼晚怎麼在路上晃>好心地問我,我跟他解釋後>他身上剛好也沒錢>可是有一袋別人送的蘋果>他拿一顆給我>還很關心說你回家會不會被罵>我說不會,但怎麼可能?尤其從泰山走回三重,爸媽還以為我又跑回林家>還到林家找我>十點多我到家他們兩人為了我吵個不停,最後才注意我手中的蘋果?50年代蘋果算奢侈品,聽我解釋過>連他們都覺得好笑,現在回想起更覺得荒謬!

         然後十一,我記得好像四年級還是五年級的時候,史豔文的布袋戲出來了。史豔文的布袋戲出來了,那時候讓台灣很風靡。那時候好像下午三點下課對不對,那被時候我開始會看漫畫書了,那時候就是諸葛四郎的漫畫,牛哥大嬸婆的漫畫,還有那個劉定國的漫畫。這都是台灣本土作者的漫畫,那個時候我就,下課的時候就跑到漫畫書店去看漫畫。然後,回家就會比較晚,就沒有那麼早回家。我媽媽就會罵我。拿個秀細唸仔。秀細唸仔4.5年級生一定記得。就是那種細竹子,為什麼叫秀細唸仔。不是有一句俗語,要不要吃一頓竹筍炒肉絲。那就是秀細唸仔。因為那抽一下,就會帶一條痕,而且都是打屁股打腿。我媽都抽腿。就是要讓人家看到你不乖。可是現在回想卻很好玩!

 

     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韓宏基/小龜的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