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lips  

    星期一早上我依照通知單的時間到台北火車站報到;混亂.吵雜.喧嘩不在話下,單只是報到.點名.就浪費許多時間,等搭上火車到達桃園.八德軍營時.已經接近午餐時間了。發放軍服時我才發覺老闆說的完全不對!他說的事.正常服兵役的形式;國民兵情況是大不相同>軍服不和身.襪子.內褲.全都要自備>勉強挑了兩套換下,去到餐廳用餐,第一口飯就咬到石頭!這時才發現飯裡有許多砂石?有些人還國罵連連;非常為難地一餐;班長說用完午餐後休息一小時,要我們隨便找地方歇一下,要到福利社買東西趁這段時間。我一個人去福利社買內褲.襪子.拖鞋.盥洗用具,集合時班長點名.依高矮排列.登記.編號.帶我們到寢室分配床位.再度集合報告注意事項,又到了晚餐時間;有了中午用餐的經驗,我異常小心底吃飯,還是又咬到石頭,半小時後班長說要我們準備洗澡,到了洗澡的地方>我心裡只有一句話?(我的天呀)

    雖然尚未入秋.但洗冷水澡仍是我厭惡的事>可是一天折騰下來>不洗似乎不可能?一群人把衣服脫光洗澡用一句話形容(雞飛鳥跳)說三分鐘就要洗乾淨>其實不止>可是在洗澡時有個人站到我身邊?當時的我已很能善用自己的魅力,我對他笑一笑>就自顧洗自己的身體,用眼尾餘光瞄他>他已立正敬禮了, 我很故意地看著他,只見他靦腆轉過頭去>但下半身卻仍不停點頭,雖只是前後不到6天的國民兵服役;但這樣每天逗他>也只是年少幼稚會做的事!p.s.那人的條件即使以現在的標準至少還有85分以上!只是在那幾天,他只敢偷偷瞄我.卻沒勇氣與我搭訕;我那時心中只有知惠一人,所以也沒造孽去招惹他>>>

     民國47年次服國民兵役種的人特別多?因當時報紙有人大肆抨擊服兵役時間太長>浪費資源>也中斷年輕人的就業.學習,因此延伸出本來需要複檢的人.全部都不再複檢!但當時同批服役的除了三重.還有蘆洲.五股.新莊的人,就在服役的最後一天>還發生打群架互毆事件,真是莫名其妙(廟)其實在入伍第三天就有位輔導長不懷好意底問:我為何服國民兵,我用業務的方式.技巧地答說:我太胖了!他靠近我觸碰我的身體,我沒拒抗>還故作天真的說真的啦!這招屢試不爽,所以服役那幾天,我仍是不運動族;只是要虛與佘委一番?(我很壞吽)打群架事件發生是在最後一晚,我們聚在草地上看宣導電影,坐我後面的年輕人,我半躺在他身上>本來沒什麼?但後來發覺有硬物頂著我>我馬上意識到狀況,可是我心中的小惡魔跑出來了!我故意去磨蹭他的身體,還把他的手貼在我臉上,他緊張的模樣又捨不得放開的手,至今我仍津津樂道!好在剛好打架事件發生,不然會有什麼只有天知道?!?後來我還遇見他兩次,都是在相熟的麵攤,但我跟知惠的感情已明朗,更不敢再調皮了!

     最後一天回來的火車上>那個人在同車廂的另一頭癡癡底望著;我只能故作不在意,一到台北我先回到店裡;老闆正與客人聊天;問我當兵好玩吧!講沒幾句,就聽他們的話題全在服兵役的種種趣事,所以後來認識的人只要聊到當兵,我就完全插不上嘴!畢竟一個禮拜跟別人有什麼好聊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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