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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緊迫,當初委任的仲介轉到有巢氏任職,他打電話給我,說有人出價200萬元,問我是否有意脫手,雖然室內空間20幾坪,但所有權狀載明卻只有14坪多;由於雷曼兄弟造成的影響,銀行貸款全面緊縮,本想再找二胎貸款,但若身體狀況一直無法改善,再拖下去恐怕情況會更糟!

 

本有相熟的客人有意願購買,但因為新的規定嚴格,15坪以下的房子無法適用,並且屋齡將近30年,我徵詢熟識的銀行人員,確定無法貸款,在經過一夜思考後,斷然下了決定,答應了仲介的開價,並且配合他與人約定的時間,與想承購的人見面,看過屋況,終於決定以200萬成交。

 

一連串的簽約,清償銀行貸款,還清錢莊的借貸,錢一筆一筆陸續進來,房子也正式經手賣出,跟新任屋主談好,月底以前清空房子交屋,志明在我決定賣掉房子時,也已找到適合的住處,我請他把店面二樓的東西請裡乾淨,至於床組便送給他,免得還要再多花錢購買。

 

賣掉房子的事,一直都有陸續跟弟連絡,確認成交以後,還有許多雜事要處理;打包.整理.不需要的衣物雜物請人來載走,可用的東西陸續送人,我找人幫忙搬家,店面二樓的空間不大,就算捨不得,用不上的東西送人,也算物盡其用,拿走也是順水人情而已。

 

弟跟我都沒孩子,祖先牌位如何處理才是大問題,我跟弟道歉沒辦法撐住,想到傷心處,忍不住哭著說對不起,弟也有他的難處,母親走後,他一直暗中支持,遇到這麼大的金融風暴,連他都撐不住,然而他還是拿錢出來,幫忙把祖先牌位的事處理好,並且金錢也由他負擔!

 

把祖先牌位送到靈骨塔,經過正式的儀式,我只能在心中對母親說我的痛苦,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,但命運捉弄,任誰都無力抵抗,弟結婚後,雖有意生小孩,卻一直都沒好消息傳來,年紀越來越大,最後也放棄努力了。

 

搬家時,眼看著能夠送人的東西送人,多餘的物品請人載走,把土地公請到店裡安坐,又再花了一筆錢,最後就是神桌請人拆掉,送去廢棄物處理,事情一件件陸續完成,清空屋子時,我忍不住坐在客廳的角落哭著,又是一個家在我手上毀掉,我有錯,但錯在哪裡?

 

回想過去種種,當初為何不答應林家的條件,可是我若答應,等於就是把自己所走過的苦,用金錢抵過?

 

可是那本來就是屬於我應得的?我可以不要,但若要給我,也不該要求我結婚生子,人的一生,豈是500萬就可買走?更何況我在歷經這麼多事情後,早已無力愛人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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