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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童年裡最快樂就是那半年,在泰山就只住了半年;因為我媽媽受不了,她想賭搏都沒地方賭,我繼父給她足夠錢的話,她就會去賣水果賣菜,我就去跟著她做生意。我那時還會「季碰皮」,季碰皮就是豬皮放在油裡面炸,就是滷白菜會加蝦米,黑木耳,碰皮那種很台灣口味的家常菜!所以我從小跟著我媽媽賣菜賣水果等等啦>>小孩子會覺得說那是好玩的事。

 

最主要的重點是>你生活除了讀書,雖然有時會幫忙做生意,卻不用下課的時候照顧弟妹,每天下課都留在學校玩到很晚,偶爾去同學家?以前的環境比較貧困,大家環境都差不多,不是去誰的家裡就有糖果吃,很習慣下課就是玩;回家卻很少照顧弟妹。三年級九歲的時候,被繼父打;那一下感覺真的很深刻?不過我印象就是在沒有上課的日子;我媽媽想要賣菜的時候,就跟著我媽去賣菜,有上課的日子我一定去上課。

 

我從小成績很好!只能講說因為記憶力太好,讀書在我記憶裡從來就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?所以我都有上學,然後回家就照顧弟弟妹妹,印象中就這樣一直過一直過,但到了三年級下學期就搬回三重,可是卻還必須在泰山國小讀完下學期才能轉回三重!那半年通勤上課的日子,出過好多狀況。 像坐公車坐過頭>坐到台北再從台北走回三重>回到家已經八點了,當然免不了一頓打罵;類似的事情不斷發生!

 

更離譜的事>有一次車錢掉了,我跑去繼父的工廠等他,卻一直等不到人>我突發奇想跟著公車跑,跑到輔大時>有位老伯看我一個小孩子那麼晚怎麼在路上晃>好心地問我,我跟他解釋後>他身上剛好也沒錢>可是有一袋別人送的蘋果>他拿一顆給我>還很關心說你回家會不會被罵>我說不會, 但怎麼可能?尤其從泰山走回三重,爸媽還以為我又跑回林家>還到林家找我>十點多我到家他們兩人為了我吵個不停,最後才注意我手中的蘋果?50年代蘋果算奢侈品,聽我解釋過>連他們都覺得好笑,現在回想起更覺得荒謬!

 

記得好像四年級還是五年級的時候,史豔文的布袋戲出來了!那時讓台灣很風靡!!那時我開始會看漫畫書了,那時候就是諸葛四郎的漫畫,牛哥大嬸婆的漫畫,還有那個劉定國的漫畫。這都是台灣本土作者的漫畫,那時我下課的時候就跑到漫畫書店去看漫畫。回家就會比較晚,就沒有那麼早回家。我媽媽就會罵我,拿個秀細唸仔打我!

 

秀細唸仔4.5年級生一定記得!就是那種細竹子,不是有一句俗語:要不要吃一頓竹筍炒肉絲。那就是秀細唸仔。因為那抽一下,就會帶一條痕,而且都是打屁股.打腿,我媽都抽腿?就是要讓人家看到你不乖;可是現在回想卻很好玩!

 

但是我在泰山可惜只住了那半年!那為什麼只有在那邊半年?因為我媽媽不喜歡?沒法賺錢又沒地方賭,然後還有一點是,在那個地方我不能隨便跑回林家,就是這兩個原因。但是我媽受不了,我媽就一直吵,說她就是不要住在泰山。 可是我在泰山那半年,是我小時候唯一可以知道說,原來小孩子可以這麼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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